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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讯(记者陈华)4月11日,从河北省交管局召开的《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共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近1900万辆,从日常抽查情况看,各地电动自行车上牌率达到97%以上。
据介绍,自2022年5月1日《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省公安厅出台《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深化警邮、警保、警银合作,开发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通过“线上办理,邮寄号牌”和“线下办理,现场上牌”两种登记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2022年11月1日前,电动自行车集中注册登记期间,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全面覆盖、就近办理”原则,在车管所、派出所等公安机关窗口单位,邮政、银行、保险和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等企业场所,乡镇街道和商场社区等人员聚集区域设立各类登记服务网点13000余个。同时,统筹调配民警辅警,协调调动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社会机构人员等力量,充实服务岗位,确保登记工作方便快捷。截至2022年11月1日集中上牌期结束,全省共集中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1700万余辆。
条例实施近一年以来,全省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守法出行意识明显提升。全省城市道路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由不足20%提升到目前75%以上,涉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21%。
下一步,河北省将完善综合治理机制,推动政府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管理责任和工作协调机制,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等环节的管理,对从事经营性拼装、加装、改装等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等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罚。此外,加大路面查处力度,全面分析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和违法特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