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清晰的监管期望方能促进负责任的发展。香港全面的虚拟资产监管框架依循‘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的原则,旨在提供妥善的投资者保障并管控主要风险,从而推动业界可持续地发展和支持创新。”
·《总结》指出,平台营运者应在私人密钥管理方面设立并实施严格的内部监控措施及管治程序,以确保安全地产生、储存及备份所有加密种子及私人密钥。
5月23日,香港证监会发布《有关适用于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建议监管规定的咨询总结》(下称《总结》)。根据《总结》,零售投资者将从6月1日起获准在持牌平台上交易虚拟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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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表示,将实施一系列妥善的措施来保障零售投资者,“包括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的过程中确保合适性、良好管治、加强代币尽职审查、纳入准则及披露。”
欧科云链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毕良寰向澎湃科技(www.thepaper.cn)表示,《总结》体现了香港证监会对虚拟资产开放的态度与透明的监管思路,充分的风险披露是香港证监会强调风险管理的第一步,这一举措也标志着在当前充满不确定性的宏观环境下,香港证监会“以风险为本”,助力推动金融科技创新。
交易平台应遵守一系列投资者保障措施
根据《总结》,自6月1日起,香港证监会将开始接受零售投资者在持牌平台上交易虚拟资产的申请。
在零售投资者方面,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执业律师、TKX资本合规合伙人、Mulana Capital合伙人吴文谦向澎湃科技表示,给散户交易的交易对必须是合格的大盘虚拟资产,包括在至少两个独立的指数供应商发布的可接受指数中。《总结》中也提到,“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在向零售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前,应遵从一系列涵盖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管治、披露以及代币尽职审查和纳入的妥善投资者保障措施。”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女士表示,香港证监会将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提供清晰的监管期望方能促进负责任的发展。香港全面的虚拟资产监管框架依循‘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的原则,旨在提供妥善的投资者保障并管控主要风险,从而推动业界可持续地发展和支持创新。”
《总结》指出,零售投资者必须了解虚拟资产投资所涉及的风险,并做好接受损失的准备,香港证监会批准某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纳入某虚拟资产以供零售买卖,并非推荐或认可该虚拟资产,也并非对该虚拟资产的商业可取之处或表现作出保证。
香港证监会还于5月23日发布了《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将于6月1日生效。该指引确定了多项标准和规定,其中包括稳妥保管资产、分隔客户资产、避免利益冲突及网络保安,旨在保障零售投资者在持牌交易平台交易虚拟资产的合法权益。
如何确保安全?
《总结》强调虚拟资产交易的风险监管。相关金融机构应对涉及虚拟资产交易的钱包地址进行筛查,并在源头到目标汇款人的全流程中基于风险敏感度进行筛查和关联交易,从而更及时和准确地识别虚拟资产的来源和目的地。毕良寰在采访中也提出了一些看法与解决方案,“考虑到大部分大额转账交易实际上并不在中心化交易平台上进行,而是在链上钱包中完成,链上的转账和交易往往有匿名性和抗审查性,这会给监管带来难度。”
此外,香港证监会重视虚拟资产保管安全。《总结》指出,平台营运者应在私人密钥管理方面设立并实施严格的内部监控措施及管治程序,以确保安全地产生、储存及备份所有加密种子及私人密钥。吴文谦表示,所有种子和私钥都需要安全地储存在香港,并有适当的认证,如硬件安全模块。
《总结》中提到,“平台营运者可采用多重认证以确认获授权人士有权接达管理私人密钥的使用的应用程式。”毕良寰表示,分散存储种子密钥、多重确认、从被动安全技术服务方案向主动与被动安全服务并行的方向都可以帮助搭建链上防火墙,例如态势感知。
有关钱包与赔偿安排,吴文谦指出,最少98%的客户虚拟货币需要存放在冷钱包中,并有50%的保险或赔偿范围。最高2%的客户虚拟资产需要存放在热钱包或其他库房,保险或赔偿范围为100%。
毕良寰分析,《总结》强调对于安全问题的科技解决方案,并特意举例区块链分析工具和积极吸纳各方对于各类风险的建议,例如关联交易的跨地区问题、链上链下的问题,可以看出“将虚拟资产交给更懂的运营者、用科技手段解决科技问题是香港证监会选择的合适路径”。
香港证监会对风险管理的重视还体现了其对虚拟资产的定义,“这是因为虚拟资产根据法律可能会或者可能不会被视为‘资产’。” 毕良寰分析,“虚拟资产存在法律不确定性。”
“要成为虚拟资产企业的最佳立足点”
有业内人士表示,6月1日或将是香港国际虚拟资产中心计划的开启日。
毕良寰表示,香港证监会敢于以金融科技创新为刃,采用全面监管框架和谨慎的风险管理态度,携手在港金融科技、合规科技企业一同开辟科技之路。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4月9日的司长随笔中表示,在今年2月公布的《财政预算案》里提出的数字经济和Web 3.0都极具推动香港高质量发展的潜力,并已引发了社会的正面回响。
陈茂波指出,为了让Web 3.0稳慎走好创新发展的道路,香港将采取“适当监管”和“推动发展”两者并重的策略。在“相同活动、相同风险、相同监管”的原则引领下,香港将于今年6月首先引入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同时加大对稳定币等的监管,确保虚拟资产行业可持续发展。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在4月11日的Web 3.0协会成立仪式中也强调,为了令香港成为虚拟资产企业的最佳立足点,政府要为相关市场提供适切监管,释放相关潜力。“香港为虚拟资产交易所提供一定程度的市场认可,确保市场稳健有序发展,保障投资者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有关制度将于6月1日生效,但香港证监会目前尚未批准任何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向零售投资者提供服务,且现有大部分公众可接触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均不受香港证监会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