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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他说要离婚那就离婚!”被告席上的小梅(化名)突然提高了嗓门,激动地说道。此前,小梅一直低头沉默,几度欲言又止,她的异常反应,引起了承办法官的注意,案件背后似乎另有隐情!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这是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庭审现场。被告小梅与原告小磊(化名)结婚近9年,两人育有一女婷婷(化名),近年由于婚姻观念不合,时常发生矛盾,且已分居一年多。“小小”的离婚案件背后蕴藏着“大大”的家庭故事。

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开展调解。调解之初,小梅支支吾吾,没有正面回答。“这样吧,你能跟我说说你们是怎样认识的吗?”法官转而和小梅聊起了家常。渐渐地,小梅打开了话匣子,像与朋友倾诉般向法官叙说起自己的爱情和婚姻故事。

原来,小梅经人介绍相识了小磊,很快被小磊的关心和爱护打动了,两人结婚后育有一女。孩子出生后,随着生活琐事的增多,夫妻间的分歧逐渐显现,后来演变成“逢见面必吵架”的窘境。小梅曾多次主动提出离婚,但纠结于自身身体较弱和经济拮据,又顾虑于其父亲的强烈反对,导致小梅不仅婚没离成,还和父亲产生嫌隙。

为妥善化解本案矛盾,法官以“能动司法”理念为指导,尝试和小梅的父亲进行沟通,既尊重小梅、小磊对婚姻的自主权,也促成小梅和父亲达成观念共识,缓和其与父亲的关系。

“离婚了我的女儿该怎么办?”小梅父亲愤愤地说道,原来小梅婚后为抚养孩子,成为全职主妇,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加之近年有流产经历,身体虚弱。

深入了解情况后,法官依托深汕法院家事调解员制度和人民调解机制,利用调解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展开调解工作。经过法官、调解员近2小时的释法说理、情绪疏导,小梅父亲慢慢地解开心结,表示尊重小梅的决定。同时,法官向小梅转达了其父亲的关心,解开了小梅与父亲之间的心结。

随后,法官从民法典对离婚经济补偿的角度出发,引导小磊换位思考,尊重小梅的家庭劳务付出。最终,在法官和调解员的联合调解下,双方放下纠葛,同意离婚,女儿由小磊抚养,但承诺共同照顾女儿。同时,小磊自愿向小梅支付20余万元,帮助其度过经济困境。签署调解协议后,双方握手言和,如释重负。

此外,法官利用深汕法院“她·守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制,根据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对婷婷进行心理疏导,充分了解孩子的真实意愿,引导她从父母离婚的情绪中脱离出来,专注学业,健康成长。

践行为民宗旨,保障人民权益。深汕法院始终贯彻司法为民的理念,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先后与辖区各镇政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共建诉讼服务站,为基层群众提供家门口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在婚姻家事案件解纷过程中,结合当事人实际情况,为双方制定个性化解纷方案,越来越多的婚姻家事纠纷得到高效、妥善化解。

原标题:《能动司法化心结 夫妻终得好聚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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