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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嘟~~嘟~~”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值班人员收到通过“智慧执行”打来的电话,接听后得知,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来我辖区办理执行案件,欲拘传被执行人一名,需人员和车辆协助,特向抚宁法院求助。

值班人员第一时间按操作流程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异地执行模块查询相关信息,进行身份核实,案情核实后,上报执行局长。执行局长高度重视,随即联系上高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鉴于天色已晚,双方在执行指挥中心汇合,就具体案件情况和协助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沟通。

被执行人程某(秦皇岛市抚宁区人)从李某处购买猪肉,一直未给付货款,总计39万余元。江西省上高县为猪肉制品生产大县,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派出执行干警辗转青岛、秦皇岛等地集中执行,同时出示了异地执行申请表和审批表。

该案经过上高法院执行干警前期沟通,被执行人程某推诿搪塞、无履行态度,故欲对其进行拘传,上高县法院三名执行干警乘火车来秦,需要抚宁法院执行干警和车辆协助执行。

两地法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和现实需要共同制定了详细的方案,抚宁法院派出执行干警5名,车辆2辆协助拘传。次日早晨七点,两地执行干警按既定方案汇合,组织有序、默契配合,于七点三十分将被执行人程某拘传至抚宁法院。

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程某在被拘传至法院5个小时后一次性履行了5万元并就剩余金额作出了还款计划,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抚宁法院始终坚持全国法院“一盘棋”理念,强化执行协作意识,充分重视GIS系统、智慧执行APP和应急值守系统建设,安排专人值班值守,及时接收信息,配合其他法院解决跨辖区执行案件执行难问题,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充分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

这是抚宁法院近年来第二次通过智慧执行系统接收外省法院协助信息,全力配合外省法院异地协助执行请求,均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受到外地法院的赞扬,全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人民法院司法权威,共同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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