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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医保怎么报销?

城镇职工医保报销

一、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一个年度内住院起付线标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首次住院三甲医院为1000元,三乙医院为800元,二级医院为500元,二级及以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300元。二次住院治疗起付标准降低30%,第三次及以后住院的不设起付标准。

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9万元。

三、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报销标准

办理跨省临时外出就医备案人员在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的基础上降低10%;*办理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人员,住院报销比例执行我市支付标准;

参保人员可在区内异地定点医院直接划卡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无需办理转诊转院备案。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

一、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线标准是多少?

二、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支付比例是多少?

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医疗机构等级和所确定的支付比例,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结算。

参保居民治疗期间,按医嘱使用药品目录所列乙类药品、诊疗项目中支付部分费用的治疗项目、特殊检查,其费用先由本人自付10%,其余部分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住院治疗医保支付比例

参保居民住院治疗的,若入院和出院时间不在同一个年度的,以出院时间确定医疗费归属年度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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